苏大强表情包刷屏后出现了一个严肃问题,争议不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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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剧《都挺好》播出后,热议不断。
其中,倪大红扮演的苏大强可谓“火出圈”了。与此同时,苏大强衍生品——表情包被各大电视节目、商家广告、微博营销号争相改编。
表情包被玩坏的背后,
关于版权的争议来了……
苏大强表情包制作者刘倩供图
网友们“吵翻了”
苏大强表情包制作者刘倩供图
律师:
非营利制作、使用表情包,不属于侵犯著作权
那么,
刘倩创作苏大强表情包侵权吗?
苏大强表情包究竟归属权怎么区分?
被侵权的到底是谁?
资深律师称,如果作者本人并没有获得表情包付费收入,仅是“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”,属于合理使用,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,也无需支付报酬。所以一般认为,表情包作者仅为爱好,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和使用这类表情包,不属于侵犯著作权。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,相关权利方应当对商业使用的商家们提起诉讼。
而苏大强的漫画表情包具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,也体现了作者在构思设计、取舍与组合的独具匠心,因此,刘倩无疑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,该漫画作品也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网页截图:苏大强表情包转发超过2万
刘倩在制作苏大强的表情包时,使用了影视剧的元素以及倪大红的肖像。所以,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,苏大强表情包背后至少还涉及到另外两方的权益:演员倪大红的肖像权,以及电视剧《都挺好》制片方的知识产权。
因此,如果表情包商业化使用,还需经得原著作权人(《都挺好》制片方)以及倪大红本人的授权同意才可以在广告文案或衍生品中使用。
而在表情包作者自己对版权不介意的情况下,未经授权以商业为目的使用行为,将可能被视为侵犯倪大红本人的肖像权与《都挺好》制片方的合法权益。
近几年,
有关名人表情包的商用纠纷不少。
“葛优躺”表情包
前几年,“葛优躺”表情包风靡一时。后来,葛优以肖像权被侵犯为由,将表情包制作者艺龙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了葛优的诉讼请求,责令该网站赔偿7.5万元并赔礼道歉。
杨超越表情包
去年,杨超越表情包也是红遍一时。不过,也有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杨超越的肖像图片,进行商业炒作行为。对此,杨超越经纪公司哇唧唧哇娱乐也发布声明,称禁止任何商家、企业未经授权及许可,擅自使用杨超越个人形象,以及捆绑利用、杜撰相关图片、视频及文案等素材进行恶意商业炒作。
律师称,艺人的肖像权具有人身性质,属于专属人格权,苏大强的肖像权归倪大红所有。但在实践中,剧组在与演员签署“演员聘用合同”的时候都会约定,影视剧制片方一般都可以使用艺人形象,进行对影视剧的宣传与推广而使用。
而如果剧方希望将影视作品中的个人形象制作成Q版形象,并制作衍生品或植入商家广告中,影视剧制片方还需要额外从艺人处获得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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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新华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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